极少数个人信息披露出去会对我们的名誉和尊严造成伤害,比如裸照、感情经历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这种信息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可以被知道但不应该被滥用。比如不能发垃圾信息、打骚扰电话等。现在身份证信息也受到很多关注,很多人害怕自己身份证信息泄露。身份证是用来比对持证人与上面的信息,保证公共安全和交易安全的。上面的名字、民族、住址被商家知道大都不会直接对我们造成损失。真正的问题在于对身份证信息的滥用,比如很多银行、保险公司使用身份证信息的过程中缺乏比对环节,甚至有个复印件就行,导致假冒身份的现象突出,给个人带来财产损失。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立法应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刘德良:首先应该对个人信息进行区分。考虑到大数据背景,除了极少数披露出去会对人们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个人信息应该进行保密,商家采集和分析其他个人信息只要遵循匿名化或非特定化原则即可。
比起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被滥用才应该成为接下来立法应该关注的主要内容。比如美国就出台了防治垃圾信息、骚扰电话、身份证件滥用等方面的专门法律,打骚扰电话是要赔偿的。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的防治骚扰电话和身份证滥用的法律。垃圾信息防治方面出台过相关法律规定,但是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在一些广告信息的发送方面,有时运营商是从中分成的。未来立法可以规定,运营商在垃圾信息方面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找到发送者或证明是虚拟号码,才能免去或减轻责任。这样来调动运营商管理的积极性,遏制垃圾信息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