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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中国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
互联网,如同一个虚拟的地理板块,横切入人类世界赖以生存的传统结构,成为人类生活、生产与发展的一种核心的基础架构。
如果说,互联网兴起的早期如同一个“独立”于实体世界之外的“新大陆”,那么现在的“互联网+”所引发的产业与社会转型,实际上是“新”“旧”两个大陆之间的接轨、融合与进化。随着人类社会基本关系与基本过程在两个世界的融合中发生质变,社会利益结构也在出现重大调整。
政府治理模式同样必须在这个新的架构中,在两个世界的融合中不断调适、发展和创新,一方面要积极应对新的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运用市场新模式、新手段来弥补政府失灵。如这些年涌现出的诸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等所谓“微政务”,其背后一方面源于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则源于全球多元治理理念和实践的兴起。这种“嵌入式”的微治理正是当代公共管理紧跟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潮流,努力应对由此引发的社会变革所形成的挑战的成功尝试。
变与不变,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虽然治理工具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创新,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命题并不会由此发生改变。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供基本治理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和增进社会和谐,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必须完成的治理目标,也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目标。“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网络空间的治理正如生物之进化,也要从低级发展到高级,从无序发展到有序,从丛林法则发展到协调发展,从各自为政发展到命运共同体。
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把握互联网千变万化之中的不变。在互联网治理中,互联网不仅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工具,更是治理的环境。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不仅是在互联网上的利益分配和利益规制,更重要的是探索如何在实体世界和互联网世界的融合中,为由此衍生的各种权利的界定提供新的规则。无论是国家的网络主权、政府的网络公权,还是企业或个人的网络私权,无论是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还是生态权利、信息权利,这些权与利在相互合作与融合之中也必然面临冲突和挑战。如果说在互联网发展早期,为“淘金者”们的权利制定规则尚且缺乏实际需求,那么当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划定围绕互联网产生的各种权与利的界限,以维护和促进互联网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便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必须纳入当代政府的基本责任。
中国领导人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出了“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基本理念,并主张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中国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
在这些原则和理念的基础上,世界互联网大会所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个让国家和企业各方彰显过去成就的舞台,更重要的是要为增进全球互联网效率和效益,维护全球互联网公平和正义,保障全球互联网有序和安全,指点“江山”,激扬思想,要对互联网发展所依循的规则达成基本共识,要为互联网新文明的进化提供文化原点。
(文/ 黄璜)